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

談校園安全~安全第一、生命唯一

談校園安全
安全第一、生命唯一
校長黃孟元
  近來,校園安全事件時常在報章媒體上播報,孩子在學校或公共場所可能受到危害,最嚴重的是發生於104529日臺北市國小女童校園安全事件,及105328日四歲女童社會安全事件,以上兩案都造成無可彌補的缺憾!以同理心試想,受害者的父母親會是何等的悲痛!
  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貝!我們要確保孩子上下學能「平安上學、快樂回家」,在學校能「快樂學習、健康成長」。學校為達成以上目標,統整各項安全措施,如以下說明,請家長配合,並督導學生能確實遵守。

一、學生如需請假,請家長務必告知導師,導師須登記學生出缺席狀況。學生在上課期間如需請假離校,須填寫離校申請單。
二、請家長督導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,在校門口接受導護老師及志工的指揮。上學時段為715分至730分,早於715分到校的學生,須到「早到班教室」集合,以確保安全。放學後,請家長或安親班務必於30分鐘內接送完畢,勿讓學生等待過久而發生危險。
三、為嚴格控管人員進入學校,家長送孩子上學只到校門口,請勿進入校內。幼兒園家長入校接送小朋友,請佩戴專用接送證。
四、學校教職員須配掛個人識別名牌。要進入校園的家長及訪客,須在警衛室辦理登記,配掛訪客證後始能進入。
五、上課前,老師須清點學生人數,確實掌握學生動向。上課中,學生如有上廁所需求,至少要有一位同學作伴,不可單獨前往。下課後,學生使用遊戲設備,須遵守使用規定。在走廊及樓梯不奔跑。
六、學校廁所設置求救鈴,學生須瞭解使用時機及操作方法。
七、校園各角落裝設監視器、感應式照明。與警察單位合作,校園設巡邏箱。
八、學校在上課時間,不開放社區民眾運動,請大家配合。


  以上措施,是學校全體教職員、學生、家長及社區民眾須配合遵守。為了學生上下學及在校生活的安全,讓我們共同關心學童的安全問題,排除任何可能的危害因素。讓我們一起大聲說出並做到「維護學童安全,人人有責!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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